环境保护部发布1月12日6:00-1月12日17:00辐射环境监测数据
环保部门在我国东北边境及周边地区持续开展辐射环境监测,监测点位见图1。
图1 东北边境及周边地区监测布点示意图
截至到1月12日17时,在东北边境及周边地区布设的37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处于当地本底范围内。监测数据见表1。
表1 东北边境及周边地区辐射环境自动站空气吸收剂量率
(2016年1月12日6:00–1月12日17:00)
单位:nGy/h
吉林、山东省的移动应急监测小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在当地本底范围内。监测数据见表2。
表2 移动监测空气吸收剂量率
(2016年1月11日17时~1月12日17时)
在东北边境及周边地区布设了24个气溶胶采样点、15个气碘采样点。放射性监测结果未见异常,未监测到人工放射性核素。监测数据见表3和表4。其它各监测点尚在取样监测中。
表3 气溶胶样品监测结果
(2016年1月11日17时~1月12日17时)
注:1)气溶胶样品中监测的核试验产生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有60Co、95Zr、103Ru、106Ru、125Sb、140Ba、141Ce、144Ce、 134Cs、137Cs等。
表4 气碘样品监测结果
(2016年1月11日17时~1月12日17时)
报告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报告编制时间:2016年1月12日20时
提供监测数据单位:辽宁省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黑龙江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